陆家嘴 (600663)百亿索赔事件持续发酵。
陆家嘴 此前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水平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11月10日,苏钢集团通过官方微信作出“情况说明”,称此前如实披露了第叁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11月12日晚间, 陆家嘴 针对“情况声明”回应称,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根据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实情况。
陆家嘴 发起百亿索赔
2016年,苏钢集团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95%股权在上海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当年10月17日,经过200多轮的报价竞争,苏州绿岸95%股权以约85.25亿元的总金额成功转让。竞得者是 陆家嘴 下属全资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湾公司”)与华宝信托-放心投资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放心信托”)组成的联合体。
陆家嘴 近日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苏州绿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水平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也正是在此环境下, 陆家嘴 方面因土壤污染发生侵权纠纷,向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00.44亿元人民币。5名被告分别为:苏钢集团、 苏州市 环境科学研究所、 苏州市 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陆家嘴 请求法院请求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4亿元人民币,并请求判令另外4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上述事件, 苏州高新 区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土地污染实际上并没有媒体透露的那么严重,本质还是房地产市场低迷造成的连锁商业纠纷造成,政府会积极应对此次诉讼。
苏钢集团:转让时已如实披露污染调查结果
11月10日凌晨,苏钢集团通过官方微信发表“情况说明”。
苏钢集团称,披露及交易情况在2016年转让股权时,已如实披露了第叁方专业机构关于苏州绿岸名下土地存在部分污染的调查结果及报告全文,并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明确提示了该范围中部分地块原为钢铁焦化生产区域,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由佳湾公司和华宝信托(后所持股份转让给佳二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在交易时即已知悉上述情况,并承诺接受所有现状、瑕疵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经过222轮 举牌 ,联合体方以85.25亿元竞得挂牌评估值30.5亿元的苏州绿岸95%股权及债权。
“情况说明”显示,2022年,联合体方与苏钢集团一致同意委托的第叁方专业机构南京环科所对地块污染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有关结果表明:已经有居民入住的14、15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的8、9、12、13、16号地块和未开发建设的7、11、17号地块,属可安全利用地块;焦化区1、2、3、4、5、6号和非焦化区10号地块(其中仅2号地块已开发建设),经治理修复后可安全利用。
苏钢集团在“情况说明”中称。2019年,联合体方知悉2号地块不符合环保要求,且未依法完成2号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即启动了该地块项目建设。2021年,因无法通过环评验收而未能启用。对此,生态环境部门已依法对其犯法行为进行处罚。
苏钢集团方面表示,相关争议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正在积极应诉,相信司法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条件上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陆家嘴 再发声:通过司法途径还原事实真实情况
11月12日晚间, 陆家嘴 披露公告称,关注到近期媒体上出现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事宜的报道及苏钢集团的相关情况声明。
陆家嘴 表示,原告方与苏钢集团、 苏州市 环境科学研究所、 苏州市 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生侵权纠纷,原告方向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针对相关各方的侵权行为,公司将全力通过司法途径,根据 江苏省 顶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举证,还原事实真实情况。
陆家嘴 同时强调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正围绕2023年工作目标,抓紧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圆满收官,为2024年工作良好开局做好积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