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10万元人民币,主要非法事实为超授信额度发放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超审批权限用信。当时担任桐乡农商银行河山支行行长金燕虹、当时担任桐乡农商银行永越支行行长金伟凡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