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浙江证监局连开11张-罚单- 7项涉及券商 华正新材董秘回复涉信披违规
【财通证券】浙江证监局连开11张-罚单- 7项涉及券商 华正新材董秘回复涉信披违规
浏览次数:【176】  发布日期:2023-11-16 20:56:5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财通证券】 【申港证券】 【浙江证监局】 【华正新材
 


K图 603186_0

  11月15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公布11份行政监管措施“罚单”,涉及6家中介机构和1家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包含3家券商、2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资产评估公司。

  11份“罚单”中7项与券商有关,有2家券商及5名券商员工被罚款。其中, 财通证券 因存在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未勤勉尽责等诸多问题,公司及3位相关责任人被责令改正;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一员工在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景下直播荐股,分公司及该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浙商证券 一员工存在以我名义代他人购买金融产品的表现,被出具警示函。

  员工无证直播荐股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披露了对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员工赵威震在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景下,通过公司开设的直播账号,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并且在直播进程中存在推荐个股的表现,反映出公司对员工从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不到位。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申港证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赵威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商证券 一员工代他人购买金融产品该员工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员工江海燕在 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现更名为 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温岭九龙大道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以我名义代他人购买金融产品的表现。浙江证监局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财通证券 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有效管理业务人员被责令改正

  11月15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对 财通证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 财通证券 在从事债券承销和受托管理业务进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对业务人员行为进行有效管理,未对业务风险实施有效管控,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存在部分文件及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

  浙江证监局指出, 财通证券 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深入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一步强化人员管理,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同时严格根据内部问责制度对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除此之外, 财通证券 债券融资总部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赵蒙,项目的现场责任人郭欣昊,项目受托管理责任人、承做人李辰,分别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涉及 思美传媒 相关项目违规资产评估及财务报表审计存在问题

  还涉及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资产评估机构。其中,信永中和和上海众华资产评估均在 思美传媒 相关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

  经查,上海众华资产评估和签字资产评估师李荣、高博阳在执行 思美传媒 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6家公司相关资产组价值资产评估项目中存在问题,包含收入预测缺乏充分、合理依据,毛利率预测缺乏充分、合理依据,营运资金计算有误,现场调查程序不到位,底稿归档不完整、索引不清晰等。

  浙江证监局公告,对上海众华资产评估和签字资产评估师李荣、高博阳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

  同时,信永中和及3位会计师在执行 思美传媒 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和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对内部控制偏差予以关注;二是内部控制底稿内容缺失;三是商誉减值测试复核不到位;四是重要供货商结算检查不到位;五是大额预付款核查不到位;六是函证程序不到位。

  浙江证监局认为,3位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问题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报告。

  另外,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个别合伙人2022年、2023年1-6月签发的审计报告数量过多,难以保证有充分的时间持续高质量地执行每一项业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该会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5.5G产品信披违规 华正新材 及董秘收到警示函

  由于有关5.5G产品信披违规, 华正新材 及董秘俞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近期, 华正新材 在上海证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关于5.5G相关产品和技术提问,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产品业务占比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经确认,公司及俞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信披规定,并且董秘俞高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针对上述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俞高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华正新材 在10月13日和10月16日出现过涨停的情景,该公司在10月17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曾提到重大风险提示:1、公司高频产品HC298覆铜板可用于高频通信天线领域,因5.5G尚未形成行业技术标准,因此该产品目前未直接用于5.5G天线领域,后续开发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2、公司该产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取得客户最终认证;3、5.5G尚未正式商用,目前公司产品未发生相关销售金额,未对公司的经营发生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智投资,注意投资潜在风险。目前互动平台上已不能找到有关公司大幅5.5G产品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影响的回答。

   华正新材 继10月13日、10月16日涨停后,在10月19日达到近期高点42.80元。截至11月16日收盘, 华正新材 微跌0.43%,报39.78元。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 相关资讯专题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