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网络安全 管理局就《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数据安全 行政处理裁量指引(试行)》公开征求建议。《指引》提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向境外非法提供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引发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未在境内存储,或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未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其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引发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未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在境内存储,或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未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非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向外国工业、电信、无线电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其它向境外非法提供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