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全面启动中心城区轨道交通沿线环境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犯法行为进行整治。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行为,可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禁止停放车辆、也不能乱设摊点哦……”30日下午,轨道交通支队执法人员在高滩岩轨道交通站设点,为附近的居民和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单,向过往群众普及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提高市民对法律法规的熟知度和遵循度,同时号召群众做好轨道交通站点沿线环境的监督员。
“此前,高滩岩轨道站点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现象较为严重,对乘客正常通行与疏散救援安全造成了影响。”轨道交通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黄俊杰介绍,经过屡次勘察取证,轨道交通支队加强近轨点位巡管力度,还轨道站点出入口“清净”。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覆盖中心城区全线轨道交通沿线。整治重点为: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高架桥梁及附属结构上钻孔打眼,搭设电线或其它承力绳索,设置附着物;中心城区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 5 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围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江北机场、重庆北站、重庆西站区域的道路运输秩序。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将结合日常检(巡)查情况,充分依托科技设备,认真分析研判,梳理往期违法突出站点,对非法行为高发、频发风险区域采取针对性强、偏重点准的专项部署,增强执法力量配置。同时,强化联勤联动,积极与城管、轨道交通站点职员开展联合行动,对危害轨道车站出入口应急疏散安全的违停车辆进行查处。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可以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遇中心城区轨道交通高架桥梁及附属结构上钻孔打眼、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有损轨道交通沿线环境的犯法行为时,请拨打12328、12345或023-63212345进行举报,共同维护轨道运行安全,擦亮轨道交通“移动的风景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