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30日讯今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据 内蒙古自治区 纪委监委消息:经 内蒙古自治区 党委批准, 内蒙古自治区 纪委监委对 内蒙古自治区 纪委监委驻蒙商银行纪律检查监察组原组长、蒙商银行党委原委员赵光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赵光炯身为纪律检查监察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体检等活动安排,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冷淡,在组织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赚取利益,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官不廉,借用管理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任性用权,违规处置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组织人事、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赵光炯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内蒙古自治区 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内蒙古自治区 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光炯开除党籍处罚;由 内蒙古自治区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