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 12月1日公告,公司被债权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后 北京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 北京市 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泛海控股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根据公司收到的 北京市 一中院出具的《决定书》,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经查发现泛海控股作为上市公司已不具备重整可能并申请 北京市 一中院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程序,据此, 北京市 一中院决定:终结泛海控股预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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