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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柚-迎丰收季 又见普法人
浏览次数:【963】  发布日期:2023-12-5 10:07:0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买卖合同】 【梅县区
 

  “柚”迎丰收季。正值梅县金柚销售高峰,目前, 梅县区 法院干警抢抓时机,将普法课堂搬到位于松口镇大黄村的梅县金柚产业园,为当地柚农果商送上丰富的“法治大餐”。

  “老板,今年柚子销售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需要处理的法律问题?”在产业园内,张法官耐心询问。“法官,定金和订金有啥不一样?”面对如此精湛的提问,张法官进行详细讲解。

  “你们在柚子的销售进程中要记得留存交易记录、发票单据、发货证明等,以便在诉讼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官向现场柚农果商发放民法典、防电信诈骗等宣传资料。“你们来得真及时,正愁怎么来签柚子买卖合同,一问一答就解决了大难题。”现场一果农笑说。

  据了解,为服务保障梅县金柚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做大做强“梅字号”农产品, 梅县区 法院在梅县金柚产业园建立了法官服务点,法官定期到点对当地柚农果商进行法律指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家门口”普法,以接地气的形式让柚农果商了解与他们心心相印的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规范柚子买卖合同的签订、履行。同时,“走出去”普法,以看得见的形式让 老百姓 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普法小切口为基层社会治理赋能增效。

  近年来, 梅县区 法院以人民群众多条理、个性化法治需求为切入点,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聚焦融入式普法,让普法更接地气、更贴民心,解决人民群众法律方面困惑,全面营造尊法崇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 梅县区 法院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园区、进乡村等普法宣传活动29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

  南方日报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钟佛梅宋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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