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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融宝支付因违反账户管理等被罚361万元 - 相关责任人同步被罚
浏览次数:【830】  发布日期:2023-12-6 10:36:1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中国网财经12月6日讯(记者平安朱玲) 央行官方网站披露的罚单信息显示,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简称“融宝支付”)因六项犯法行为,被央行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39.56万元人民币,罚款322万元人民币,合计被罚没361.56万元。

  罚单信息显示,融宝支付涉及的六项犯法行为分别是:违反账户管理、商户管理规、清算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等。

  另外,任某(当时担任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对融宝支付违反清算管理规定的犯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6.5万元。瞿某杰(当时担任天津融宝支付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经理),对融宝支付“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等犯法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0.5万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融宝支付建立于2011年2月28日,注册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其经营业务为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其控股股东为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控人为张荣华。

  就上述罚单的详细情况及整改措施,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融宝支付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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