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 、 荃银高科 两家上市种业公司之间的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终于落下帷幕。12月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 隆平高科 、 荃银高科 两家公司已分别发布公告称,围绕水稻品种“五山丝苗”的诉讼纠纷达成和解,双方分别撤诉。
事因水稻品种“五山丝苗”
据了解,该案源于2016年 隆平高科 与 荃银高科 签订的《使用水稻常规品种“五山丝苗”配组协议》。彼时约定, 荃银高科 授权 隆平高科 (含子公司)使用“五山丝苗”与其拥有 知识产权 的水稻不育系测配组合;同时, 隆平高科 使用“五山丝苗”测配选育而成的杂交水稻组合通过审定后,在保障 荃银高科 合法经济利益后,拥有完全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权利。之后, 隆平高科 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隆平”)自主配组了新的杂交水稻品种。
随后, 荃银高科 以湖南隆平侵害植物新品种权为由,向 安徽省 合肥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湖南隆平停止侵权,而湖南隆平则以 荃银高科 侵害其品种许可使用权为由提起反诉。之后, 安徽省 顶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安徽省 高院”)提级管辖,审理此案。另外, 隆平高科 以 荃银高科 单方违约为由向合肥中院提起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纠纷诉讼, 安徽省 高院提级管辖,审理此案。
2023年11月25日, 荃银高科 申请将诉讼请求金额3.01亿元更改为“赔偿经济流失50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并于11月27日向法院提出侵权案撤诉申请,湖南隆平11月27日同意 荃银高科 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同日提出合同纠纷案撤诉申请。
隆平高科 1200万元和解
荃银高科 与 隆平高科 双方公告称,同为国家种业领军企业,承担着积极推进种业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使命,经过商量,双方达成和解。
这也是各让一步的结果,主要是双方确认 隆平高科 及其子公司可自繁“五山丝苗”亲本种子用于生产、销售杂交水稻品种至涉及的五个品种保护期满,品种使用费600万元已支付。就 隆平高科 及其子公司已配组的其它10个品种,同意 隆平高科 及其子公司仅商业化“玮两优534”品种,不再开发其它9个品种。
另外,根据约定, 隆平高科 将已向 湖南省 长沙麓山公证处提存的1200万元一次性支付给 荃银高科 ,作为补偿费、品种使用费及“玮两优534”亲本购买费用。
另外, 隆平高科 同意其及其子公司自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使用“五山丝苗”亲本种子配组新品种。对于 隆平高科 及其子公司2023年已经生产制种的“平两优丝苗”品种, 荃银高科 同意该品种销售至2025年6月30日止, 隆平高科 及其子公司自和解协议生效后不再生产该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