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7日晚间, 浔兴股份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通知,获悉浔兴集团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5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4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