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云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经 云南省 委批准, 云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丽江市 委原常委、秘书长肖忠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肖忠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以串供、返还财物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隐匿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工录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搞权钱交易,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用地审批、规划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忠万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云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云南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忠万开除党籍处罚,由 云南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