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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两年虚增营收3.59亿元、7份年报虚假记载 - 兴源环境被罚200万元
浏览次数:【797】  发布日期:2024-1-7 22:52:0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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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59亿元、虚增利润超5800万元人民币,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均受影响……因信息披露非法,1月7日晚间, 兴源环境 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2023年7月12日, 兴源环境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最新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 兴源环境 存在违法事实,决定对 兴源环境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 兴源环境 财务总监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于上述非法行为, 兴源环境 表示,相关行为未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前期会计过失事项已予以更正。

  据浙江证监局调查, 兴源环境 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7年在 长兴县 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收入及成本等情况,造成 兴源环境 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人民币,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36.86万元人民币,合计虚增营业收入3.59亿元、虚增利润5838.93万元人民币,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于犯法行为责任人的认定,浙江证监局指出, 兴源环境 2016年及2017年当时担任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理时效。公司财务总监孙颖在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确保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3年三季报显示, 兴源环境 实现营业总收入6.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73%,归母净收入亏损3.30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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