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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东】花2.11亿元建6座仿古驿站,结果全部荒废,每年却支出300万!陈家东 - 为了让领导有好印象
浏览次数:【293】  发布日期:2024-1-8 22:37:50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陈家东】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歌剧院
 

  1月8日晚,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第叁集《强化正风肃纪》播出,介绍了原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家东在担任 漳州市 委书记期间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经调研论证,盲目决策,造成巨额损失的案件细节。

  “为了让领导有好印象”,官员花2.11亿元建6座仿古驿站,结果全部荒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宇光:2013年下半年,陈家东任 漳州市 委书记后不久,就提出了缔造“闽南生态文化走廊”示范段,并提出根据一比一的比率复制漳州古厝,缔造建设6个驿站。建成后不久,就处于荒废失管状态。到我们办案期间去现场取证时,大多数荒草丛生。

   漳州市 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始建于1300多年前的古城街区,直到今天仍保存下了传统格局和大量历史建筑。在闽南方言里,古民居、老建筑被称为“古厝”。依托本地特点缔造旅游项目本身不是问题,但问题在于,陈家东的起点存在严重偏差,考虑的不是怎样造成长远效益,而是希望在一年一度的花卉博览会之前突击建设,好让上级领导看到自己的政绩。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宇光:未经调研论证就提出了一个概念方案,要求在当年也就是2014年11月,花卉博览会开幕前完成建设。这个博览会是漳州本地的一个影响较大的活动,建设这个项目能引起领导的重视。

   福建省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当然领导来,这个是某某人手上做的,领导有好印象。因为要做了就是要能够吸引眼球嘛。

  由于陈家东一心想的是求大求快,在这个项目上同样是不经查研究、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仅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就强行拍板推进。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王宇光:特别荒诞的是,这个项目未经深入的调研论证和可行性研究,可是他专门带了自己一个风水师,去选址看风水、调整方向,是典型的不问苍生问鬼神。

  6座仿古驿站总花费达2.11亿元人民币,每座规模都相当大,最大的一座占地达6万多平方。到建成后投入运营时,种种问题显现了出来。这些驿站都是原样复制当地著名古厝,旅游者到了漳州,自然选择去看古建筑本身,而不会来看复制品。从选址上,这6座驿站分散在25公里长的国道沿线,也形成不了聚拢效应。

   漳州市 凌波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瑞田:每个驿站将近在2到7公里左右的这个范围内,然后造成整个服务半径这块没办法形成,点与点之间的距离太长,没办法来聚集这个人气。

  外地游客吸引不来,而对当地市民而言,驿站距离主城区路程太远, 老百姓 们平时也不愿意过来休闲。

  附近村民陈志顺:全部荒废掉了,村民看了,每个人都会觉得可惜。

  当地一家国企受政府委托管理,旅游搞不起来,好不简单招过来几个商户,很快也都退租了。大多数驿站由此长期荒废闲置,维护成本高昂。

   漳州市 凌波景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瑞田:驿站的管理人员、安保人员,然后日常的绿化管理,还有一些维修维护,水电费等费用是特别高的,每年支出的话就是将近达到300万左右。

   福建省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它成功概率怎么样,效果怎么样,就没有全面地深入地去看。我如果讲我们时常多到现场去瞧瞧,那可能也好一点吧。最后做成这个样子了,所以我要认这个错。

  歪风邪气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审查调查发现,陈家东也存在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吃请等“四风”问题,还存在利用职权巨额敛财的腐败问题。经法院公开审理,陈家东非法收受财物合计9415万余元;联合他人共同侵吞国有财产人民币341万余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1.9亿余元,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罪。2023年9月,陈家东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曾通报:搞权钱交易,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

  2022年8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目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 福建省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陈家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人民至上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不认真履行“一把手”管党治党职责,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唯亲唯私,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赚取利益,搞权钱交易;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轻举妄动,毫无纪法底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侵吞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陈家东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家东开除党籍处罚;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终止其 福建省 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家东简历

  公开资料显示,陈家东,男,汉族,1959年8月生,福建长乐人,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 福建省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1994年01月起任 福建省 林业科技中心主任兼省林木种苗总站站长;

  1995年10月起任 福建省 林业厅办公室主任;

  1996年12月起任 福建省 林业厅厅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1997年12月起任 福建省 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1年07月起任 福建省 第叁批援藏工作队领队,西藏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2003年12月确定为正厅级);

  2004年07月起任 福建省 林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正厅级);

  2005年04月起任 宁德市 委副书记(正厅级)、福安市委书记;

  2007年02月起任 宁德市 委副书记 (正厅级),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7.06);

  2007年12月起任 宁德市 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十年04月起任 福建省 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2010.05);

  2013年08月起任 福建省 漳州市 委书记;

  2016年12月起任 福建省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年01月起任 福建省 厦门市 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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