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间, 慈文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002343, 慈文传媒 )发布公告,因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职能部门列举了 慈文传媒 存在的三大问题。
问题一:公司2022年年报未严格根据规定,准确披露前五大供货商的采购额数据。
问题二: 慈文传媒 2022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606.59万元人民币,系分别持有灵河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20%股权、成都泛娱时代文化流传有限公司30%股权。上述两项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未在2022年末评估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第壹款的规定。
问题三: 慈文传媒 2022年财务报表披露存在瑕疵。其中,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100.31万元、债权投资711.80万元、合同负债2725.46万元存在报表项目列示不准确的情景,其它应收款、存货降价准备、其它应付款报表附注明细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 慈文传媒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慈文传媒 开办于2000年,2015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国内较早从事影视制作和发行的民营影视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剧、游戏产品及渠道推广和艺人经纪业务,核心影视业务主要包含影视剧的投资、制作及发行业务,曾出品爆款剧《花千骨》《老九门》《楚乔传》等。
财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 慈文传媒 实现营业总收入4.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60%,归母净收入2403.9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62%。截至2023年1月9日, 慈文传媒 总市值为30亿元人民币,每股6.42元。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职能部门长期关注 慈文传媒 的前五大供货商问题。
慈文传媒 2019年财报显示, 慈文传媒 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为9.78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83.52%。
监管职能部门因此要求 慈文传媒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采购内容与价格、近两年前五大客户变动情况,分析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与行业趋势存在重大不同和 慈文传媒 采取的防范客户依赖风险的措施。
慈文传媒 答复,影视产品不同于工业产品,各影视项目的销售价格缺乏可比性,公司历年前五大客户销售的影视项目不同,造成各年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金额存在较大不同。另外,由于影视产品的特殊性,产品适销对象一般为电视台及网络视频提供商,优质客户的进一步集中,也是造成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慈文传媒 同时表示,由于公司影视项目历年销售对象不尽相同,“公司历年前五名客户均存在一定的变化,公司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高度依赖。”
慈文传媒 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金额为6.49亿元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96.33%,2018年至2020年,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占年度销售金额的比率为88.04%、83.52%和96.33%。
监管职能部门再次要求 慈文传媒 请补充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的主要产品、历年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和前五大客户是否为关联方,并结合行业情况、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说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对特定的顾客存在重大依赖,是否与行业趋势存在重大不同和你公司采取的防范客户依赖风险的措施。
慈文传媒 随后在回复问询函时列举了近三年前五大客户的名称、销售的主要产品、历年应收款项的回款情况,最后再次重复此前的说法:由于公司影视项目历年销售对象不尽相同,“公司历年前五名客户均存在一定的变化,公司不存在对特定客户的高度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