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消息,1月10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境外上市公司分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方星海表示,去年3月31日,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直到今天,共有包含VIE企业在内的86家境内企业在境外上市新规施行后完成备案。境外备案工作常态化、有序化、透明化推进,得到了市场各方的积极反馈,为推动更多具备高质量发展潜质的企业获得适合自身发展的资本市场的支持建立了良好预期。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也进一步完善了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据办法,累计核准23家上市公司发行 GDR ,合计募资约122亿美元,为中国企业“出海”提供了新路径,也为境外投资者打开了参与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窗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断加快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法治水平,提高监管透明度,持续激发市场活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境外上市备案中维护好国家产业和信息安全。
他指出,企业境外上市应遵守国内外法律,守住风险底线。个别中国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出现了重大非法事件,有的过度加持杠杆,借助境内外市场盲目融资扩张暴雷;个别企业严重财务做假、虚假陈述,务必从严厉责罚治。境外上市企业应严格遵守上市地法律法规,同时要遵守本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