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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两部门发文 - 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
浏览次数:【262】  发布日期:2024-1-15 10:38:4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房地产开发企业】 【信贷资金】 【其他投资
 

  中宏网1月15日电最近,住房城乡建设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公告》(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强化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它投资。

  对于房地产企业可支持的项目,《通知》指出,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分、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同时,对存在重大非法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诸多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通知》强调,对于暂时遇到过不去的槛但仍有资金平衡能力的项目,政策强调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对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强化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它投资。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资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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