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拿20余万的动迁补偿款?多领数年的社会救助款?所谓的“家有一女”,实则是借助假诞生证明虚构而成。虚构的“女儿”造成了不义之财,也造成了法律的严惩。近期,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虚假医学证明进行诈骗的案件。
多领了七年社会救助款
2008年,林某正值新婚,又逢房屋拆迁。根据当时的政策,其老婆无法参与动迁分配,心有不甘的林某动起了歪脑筋。他通过黄牛了解到,只需要提供夫妇二人的身份信息,即可伪造一份“诞生医学证明”,多领取一份动迁补偿款。
陷入贪欲的林某将想法付诸行动,最终通过虚构的假女儿“诞生证”成功地多领取了20余万的动迁补偿款。
假女儿的“福利”还没有用尽。2012年,符合资格的林某决定申请低保,同时他又替假女儿也申请了一份低保。一直到2019年,职能部门要求林某提供其女儿的学籍证明材料时,林某担忧事情败露才停止申领低保。这七年间,林某以假女儿的身份多领了7万余元的社会救助款。
谎话就像泡沫,一戳就破。最终,公安部门在整理户籍档案时,发现了林某“女儿”诞生医学证明的异常,林某的不法行为浮出水面。
构成诈骗,被追刑事责任
普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匿真相的要领,诈骗他人财物,数目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林某到案后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最终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退赔情况和对社会的危害水平等,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诞生医学证明,又称“诞生证”,是由国家主管机构统一格式和编号,由婴儿诞生医院具体签发的、用以记载自然人诞生的具体时间、地点、性别、身长、体重和其爸妈的身份信息等内容的证明文件。
法官指出,“诞生医学证明”不是一个一般的证明,是《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文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发,具有证明亲子关系的作用,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诞生登记的重要依据,属于国家机关的证件。不法需求催生了灰色利益链,近年来,倒买倒卖诞生医学证明事件屡见不鲜,“假证假人”“假证真人”“真证假人”等乱象时有发生。
法院提醒,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它手段诈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它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我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所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目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目巨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目特别巨大或有其它极其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