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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探索教师退出机制须力避负面效应
浏览次数:【377】  发布日期:2024-1-15 11:07:5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教育
 

  最近,北京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2024年工作会召开,会上通过的《关于推进丰台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2024年该区将加强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专家表示,实施教师退出机制,其主要目标是打破教师“铁饭碗”,防止个别教师躺平,把无所谓的教师淘汰出教师队伍。同时,要谨防避免增加教师的职业倦怠感,和加剧教师的考核负担等现象。(1月14日《中国新闻网》)

  相较于行政干部的职业稳定,教师职业也算是“铁饭碗”行业。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旨在打破“铁饭碗”、拒绝躺平,激活教师队伍。这显然是一场激发广大教师从业积极性的机制变革。既然如此,就当积极稳妥地慎重从事。诚如专家所言,要力避由此造成的考核负担、职业倦怠等负面效应。

  纵览多地推出的教师退出机制,革新措施多着力于对不胜任教师职业者的转岗、培训及解聘处置。这势必要涉及到对教师考核评价体系的改革,于是“谁来考”、“考什么”、“如何考”就成为务必回答的问题;由于考核事关教师去留大事,难免会成为教师负担,这也需要关注。需要提及的是,国家教育部门近年来正致力于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其中就包含减少对教师的考核、检查、评比,尤其要规避“非教学任务”的干扰。

  教师职业多属“良心”与“专业”工作,考核举措若指向同学的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等功利性指标,则难免加剧基础教育的功利与短视,这既无益于构建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也势必引发学生负担加重,且考核指标也未必科学、合理。这就需要建立符合教师职业发展规律的考核评价机制,重视对教师进行专业同行评价,关注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教学贡献。基于“精湛的事由专业人去做”的事理,教师要开脱行政干预,由教师委员会、教师专业共同体负责考核事宜,依照教育标准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和贡献,而其实不是仅凭数量指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明确了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这就需要各地在实施教师退出机制时,要努力提高教师职业荣誉感,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让教师成为最令人倾慕的职业;要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多以正向激励举措改革对教师的管理与评价体系,鼓励优秀教师终身从教。

  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一部分,教师退出机制当为对教师资源进行的一种优化配置措施,意在用“职业危机”所释放出的压力推动教师自勉与教育进步。既然是改革,就势必要震动既得利益,引发阵痛与热议。这就需要决策方发扬民主、征询意见、兴利除弊,力求谨慎完善。要科学设计方案、周延拟定制度,既要把握标准更要饱含温度,力求做四处置有据、人服理顺、不枉不纵。

  “退出”多为威慑手段与调整方式,不能将此本体化,即不能频繁滥施“退出”手段。制度设计和机制实施要留有余地,重视程序正义,避免不妥使用造成的误伤;要施展纪委监督和信访通顺的绿色通道实施监控,允许被“退出”人员申辩,保障教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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