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6日,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海证交所公开谴责处罚的公告。
公告称,奥园集团未按时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极度违反了《证券法》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根据上海证交所的谴责决定,奥园集团当时担任老总郭梓宁、当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林显团和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信息披露事务责任人陈志斌,因未能勤勉尽责,保证公司合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奥园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对上述处罚结果没有异议,并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奥园集团表示将尽快完成2022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