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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
浏览次数:【894】  发布日期:2024-1-18 7:18:0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针对当前矿山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措施。

  《措施》要求,矿山企业主要责任人(含实际控制人)务必依法到现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壹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隐匿上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根据“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从严处理主要责任人法律责任。

  矿山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严格动火作业、爆破施工、煤仓清理、运输提升、密闭启封等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强化地面吊篮等设备、“三堂一舍”等设施消防安全隐患事故检查。

  各级矿山安全隐患监管监察部门要严厉惩戒矿山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为所欲为、防不胜防的企业,依法依规从严厉责罚处并公开曝光。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贯彻落实不反馈的地方政府,严肃约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通报上一级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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