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18日下发关于对 ST高升 控股股东天津百若克医药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百若克”)给予通报批判处罚的决定。经查明,天津百若克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3年6月5日 ST高升 披露公告称,天津百若克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很多于1亿元且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
2023年12月6日, ST高升 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天津百若克在增持承诺期限内实际增持公司股份96.51万股,增持金额为199.95万元。天津百若克实际增持金额低于增持计划最低承诺金额的2%,未履行已公开披露的增持承诺。天津百若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规定,深交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对天津百若克给予通报批判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