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是城市的大动脉,也是一座城市公共治理能力的重要指针。轨道交通发展建设快速发展,对改善通勤施展了关键作用。近年来,早晚高峰交通拥堵、地面公交车客流量低、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等诸多问题,成为困惑城市居民和城市发展的困扰。
“政府投资越来越高,设施建设越来越多,设施服务人员越来越多,可是公交分担率提高不明显,有的城市下降,甚至下降到历史上没有过的状况。”日前在中国城市百人论坛2023冬季论坛上,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对《华夏时报》记者提到了这一无奈的现状。
他认为,中国城市交通经过近40年基础设施快速建设,基本弥补了设施不足的历史欠账,总体上正在从增加设施供给为主,转向供需调控为主、工程建设为辅。不过总体来看,城市交通还存在与城市发展协调不够、需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够、公共交通方式多种组合不协调、交通系统韧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难点问题。
对此,要从城市交通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战略高度来思考城市交通的新定位,即城市交通问题归属于城市的条件公共服务范畴,本质是提升城市的条件公共服务水平,关键是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城市交通的条件公共服务体系,由行政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形成“政府——社会——公众”之间协同合作的城市交通治理机制。
他和团队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的条件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十项行动”:“15分钟生活圈”服务与环境品质提升行动;通勤出行效率提升行动;生活物资为主的配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和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协调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保有及使用行动;创新思路,全面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超大特大城市与周围地区,政府间协同建设都市圈交通行动;加快城市交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新基建带动,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服务功能行动;创 新城市 交通规划宗旨,变革编制方法行动;推进科技进步与人才培养行动。
其中,针对机动车管理问题,他指出交通工具的机动化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面,随着都市圈发展、集约化公交支撑城市化发展的同时,机动化交通工具的切实需求在超大城市外围地区和小区需求明显提高。因此,研究机动车调控需要综合来思考,务必充分施展经济手段,因地制宜,对限购、限行需要进行政策性重新反思和调整。
电动自行车是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多发、电动自行车摩托化、骑行空间保障不足、交通犯法行为突出等等诸多问题,所以政府往往采取限制措施。汪光焘认为,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公众出行选择的交通工具,因此对发展电动自行车一要管,二要疏。“管”是依法严管,包含制造、销售、供给环节,也包含对运行中间的犯法行为要查处;同时,也要保障电动自行车路权、空间和停放设施的改善。只有管和疏结合,才能真正使电动自行车健康发展。
另外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问题。近十年以来,地面公共汽电车客流量始终在流失,2022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公共汽电车客运量353.37亿人,同比下降27.8%。因此也有部分舆论认为,“公交优先”的发展理念已经过时。汪光焘对此提出,要创新思路,全面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行动。“我们应该进一步明确‘公交’的概念,仅仅把大运量认为是公交是不符合实际的。”他认为,大运量公共交通工具承担的服务是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条件,但其实不是全部,要从全出行链服务供给上看,要提升集约化大运量公共交通服务与多元化个性化公共交通服务相结合的总体服务水平,引导居民主动降低小汽车使用强度。城市公共交通不仅包含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和定制巴士等大容量、定线、定站、定班运营的交通服务方式,也应当包含采用小型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包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共享单车等交通工具提供按需响应的交通服务方式,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保持共识。他认为,应该提高整体效益为主体,政府要组织制定提高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提质行动,充分施展公交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统筹解决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战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