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29日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中国人寿 纪律检查监察组、 辽宁省 锦州市 监委对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方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方琦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举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在组织函询时提供虚假说明,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选人用人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生活腐化堕落,影响公职人员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毫无敬畏,擅权妄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目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贷款融资、职务晋升、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利,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为一己私利,违规发放贷款,数目特别巨大。
方琦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之后硬是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中国人寿 保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党籍处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中国人寿 纪律检查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方琦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 辽宁省 锦州市 监委研究,决定将方琦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