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29日发布《关于对 荣联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罚的决定》。深交所对 荣联科技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罚;对 荣联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王东辉、当时担任总经理张彤、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罚;对 荣联科技 当时担任老总王东辉、当时担任总经理张彤、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鞠海涛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处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查明的事实, 荣联科技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6年至2018年, 荣联科技 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造成 荣联科技 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减成本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