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深交所向 深水海纳 (SZ300961,股票价格11.39元,市值20.19亿元)下发了《关于对 深水海纳 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察管理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 深水海纳 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其一, 深水海纳 坏账准备计提不审慎,公司未对合同资产中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未充分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前瞻性调整的影响和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情况对相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其二, 深水海纳 部分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部分工程项目的履约进度计算不准确、计划成本更新不及时,造成相关收入核算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二条及相关应用指南的规定。公司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对运营项目的技术服务费计提不充分,造成相关成本核算不准确。
《监管函》还指出, 深水海纳 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公司部分PPP项目分别确认主项目与附属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但个别附属项目无法独立收取费用,未与主项目在相同期限内进行摊销,造成特许经营权摊销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及相关应用指南的规定。
深交所表示, 深水海纳 及公司老总兼总经理李海波、当时担任总经理肖吉成、财务总监秦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同样因为上述问题, 深水海纳 在2023年12月还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李海波、肖吉成、秦琴也被出具警示函。
深水海纳 于2021年3月在深交所上市,业务聚焦工业污水处理、优质供水和综合智慧能源领域。上市以后,公司业绩显现下降趋势,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9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9.36%;归母净收入亏损121.78万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2023年前三季度, 深水海纳 实现营业收入3.3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0.89%;归母净收入亏损2596.64万元人民币,亏损金额同比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