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 (603233.SH)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取消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取消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交所申请取消申请文件。
对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取消申请文件的原因, 大参林 表示,经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等许多因素,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取消申请文件。
另外, 大参林 称,鉴于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此前, 大参林 于2023年12月7日晚间发布《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302,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189,700.57万元人民币,发行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调整前,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高于302,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4个项目: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大参林 一号产业基地(物流中心)、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高于189,700.5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3个项目:医药连锁门店建设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大参林 一号产业基地(物流中心)。
大参林 于1月23日晚间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公告。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 大参林 部分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投资服务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间接参股河南 大参林 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福建 大参林 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子公司。
本次交易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参与员工为公司管理人员及其它核心业务骨干,该等对象合计出资金额7,150.00万元人民币,通过持有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相应份额间接持有子公司股权。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参与员工中,陈智慧为公司监事,柯国强、谭群飞、陈洪、陈长成、柯拓基、彭广智、江欣为公司顶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均系员工持股平台广州集芸智的有限合伙人,合计持有份额比例53.84%;除上述人员外,广州集芸智中其它人员均为公司核心业务骨干。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拟参股的9家子公司为经营状况亟需提升或新进入尚需巩固拓展的区域。上述子公司2023年9月末总资产、净资产合计分别176,713.86万元、17,260.57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净资产的比率为8.25%、2.19%;2022年度营业收入、净收入合计分别为147,445.35万元、-1,574.2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净收入的比率为6.94%、-1.46%,占比较低。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 大参林 发布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参林 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募集资金24.05亿元人民币。
其中,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大参林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500万元后的募集金额为98,500.00万元人民币,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它发行费用235.80万元人民币,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98.25万元人民币,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11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大参林 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5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5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325.47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钱财为139,174.53万元人民币,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其它发行费用226.52万元人民币,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948.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