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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农高科】朝农高科董事长和董秘因信披、财务核算等问题收到警示函
浏览次数:【502】  发布日期:2024-1-24 14:09:03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朝农高科】 【安徽证监局】 【非上市公众公司】 【董事长】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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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月24日,朝农高科老总和董秘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经查,直到今天,朝农高科未披露 股权转让 、承包经营等事项,同时未及时披露行政处理、董事会决议、停产、银行账户被冻结、重大诉讼等事项。安徽证监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2号)第贰十一条等规定。

  同时,公司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凭据未记录记账人和复核人、材料入库缺少入库单、未根据内控制度对存货定期进行盘点等诸多问题。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另外,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租赁事项核算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亦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2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综上问题,安徽证监局认为朝农高科当时担任老总黄朝斌、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汤文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安徽证监局据此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黄朝斌和汤文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柴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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