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6日电据三湘风纪网消息,目前,经 湖南省 委批准, 湖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湖南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志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黄志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屡次与他人串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生活腐化堕落,道德沦丧,大搞权色、钱色交易;公器私用、任性用权,热衷于打招呼搞权力变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目特别巨大。
黄志军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湖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湖南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军开除党籍处罚;由 湖南省 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