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徐蔚)最近,深交所披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4名注册会计师的监察管理函。中汇在独立性和内部治理方面,存在部分IPO项目约定发行奖励、约定发行成功后补充审计费用等或有收费问题,和未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部分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未按规定轮换、底稿归档日期距审计报告日超过60天等诸多问题。
另外,中汇及4名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两家上市公司年审业务中,多项程序执行不到位。
深交所要求中汇所及4名注册会计师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扎实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执业质量,并报送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