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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事关中植!债权申报以及操作指引发布
浏览次数:【539】  发布日期:2024-2-2 21:44:0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中植集团破产清算案出现新进展。

  2月2日,中植企业集团官微推送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操作指引》。

  根据 北京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公告,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5目前,以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该次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中植集团在公告中贴出了PC、手机申报端的操作手册及视频。

  公告显示,未在4月5日前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引发的款项,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另外,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壹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方式将由 北京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回顾来看,2023年8月,“中植系” 旗下四大财富管理公司延期兑付,引发市场关注。

  2023年11月,中植集团自曝风险,发布《致投资人的一封致歉信》,显示中介机构初步尽调发现,一是根据中介机构模拟合并口径测算集团总资产账面金额约2000亿元人民币,由于集团资产集中于债权和股权投资,存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流动性枯竭,资产减值情况严重;二是债务规模巨大,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为4200亿元至4600亿元人民币。

  初步尽调显示,中植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重大持续经营风险,短时间内可用于兑付债务的资源远低于整体债务规模。

  去年11月,据 北京市 公安局向阳分局通报,近期, 北京市 公安局向阳分局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月5日, 北京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显示,债务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北京市 第壹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贰条第壹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故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另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被指定为为中植企业集团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管理人责任人为郑志斌律师。记者了解到,郑志斌律师是著名的破产法专家,从事破产重组业务20余年,承办过无锡尚德、中国二重等上百件破产案件。

  中植系爆雷也牵涉到多家上市公司董监高。2023年11月, 美吉姆 老总马红英、 *ST天山 老总马长水失去联系,公开资料显示,马长水担任了中植集团副总裁,也任 ST宇顺 董事等职,马红英现任中植集团财务总监。随后去年12月, ST宇顺皓宸医疗 监事会主席、中植系背景高管朱谷佳也无法获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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