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一连披露9张行政处理信息表,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等,累计被罚195万元人民币,7名责任人同时被处罚。
行政处理信息表显示,晋商银行因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165万元;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因贷款管理不尽职被罚30万元。
当时担任晋商银行太原桥头街支行行长助理兼零售客户经理杜毅被禁止1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当时担任晋商银行太原龙城支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王荣、当时担任晋商银行太原晋阳支行小企业金融部责任人王卫巍、当时担任晋商银行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经理白文平、当时担任晋商银行原微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张晓丽、当时担任晋商银行股份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李爱虎、当时担任晋商银行原微小企业金融部客户经理石学民分别受到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