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一笔长期股权投资的违规处理, 如意集团 (SZ002193,股票价格3.44元,市值9亿元)连收监管函与关注函。
2月8日,深交所向 如意集团 下发关注函,该函件指出 如意集团 未将特定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未根据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上述关注函的下发,缘于此前一日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其近期收到的警示函。
2月7日晚间, 如意集团 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号)、《关于对邱亚夫等七名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4号)。
经查,2021年12月底,如意股份通过资产置换取得莱卡 新材料 (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莱卡)25.72%股权,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佛山莱卡建立后,相关实物出资因重大纠纷而未实缴到位,已到位的资 金出资已全部转出,佛山莱卡未实质开展生产经营,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已明显出现减值迹象。
山东证监局认为, 如意集团 在2022年至2023年的定期报告中未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号)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五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82号)第叁条等有关规定。
深交所在2月8日函件中指出, 如意集团 对该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不充分,子公司向北京伟尧澳新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兰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西兰田中航科技有限公司、伟尧实业(济南)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以下合称“特定公司”)采购毛条等商品, 如意集团 未将上述特定公司作为关联方披露,未根据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要求 如意集团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准则,说明特定公司在交易期间的实际控制权归属和构成 如意集团 关联方的情景,并详细说明 如意集团 与特定公司发生交易的详细情况。
另外,深交所还要求 如意集团 根据《决定书》相关责令整改期限,充分计提佛山莱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并及时更正披露公司2022年及2023年相关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