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 ST起步 收到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上海证交所对 ST起步 (原起步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查明的相关事实,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11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0.70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0.41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告, ST起步 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极度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
经上海证交所纪律处罚委员会审核通过,决定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及当时担任老总章利民,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周建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陈章旺,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吴剑军予以公开谴责。上述纪律处罚,将通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浙江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此前2023年12月, ST起步 发布《关于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7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