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游客在云南丽江“因未购买5万元手镯被赶下车”一事引发关注。2月20日晚,原计划接待该旅行团的丽江地接社责任人李明(化名)告诉南都记者,事发当日,田女士一家因与其它团员行程不同,需交给另外一个地接社。19日,田女士曾告诉南都记者,在拒买手镯后,“导游立即讲我们信息错了,让我们下车,刚开始上车并没有说信息错了”。
李明向南都记者介绍,2月13日,田女士一家随团结束了昆明和大理的行程后,来到丽江。按原计划,田女士所在的旅行团由李明的地接社负责接待。不过,在当日11时左右,李明接到通知,田女士一行不由其负责,需要换车交给另外一个地接社,因为田女士一家“还有西双版纳的长线行程”。
李明补充道,一个旅行团前往不同 的市区会更换地接社,“我们执行严格的属地管理制度”。他表示,“游客信息由旅行团的计调(负责统计信息、指定路线的人)检查,不是导游”。
据田女士发布的视频,2月13日,导游张某询问其是否对手镯不合意,田女士表示不想购买,随后张某告知其一家五口的相关信息犯错,可能需要更换车辆。期间,田女士向当地文旅部门投诉并报警。
田女士的代理律师刑先生告诉南都记者,旅行团“当日上午8点进的玉石店,9点半左右发生了下车事件”。
18日,据 丽江市 文化和旅游局通报,经查,田某某一行5人与云南国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签订合约。该公司委托云南金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接待,导游张某提供跟团服务。
13日上午,导游张某和团队到束河古镇一珠宝店,未发生强制购物。期间,导游张某根据旅行社要求,未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委托其它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提出为田某某一行5人换车,双方发生分歧。经调解,旅行社单独安排车辆保障田某某一行5人在丽行程。
经查实,云南金树叶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丽江市 文旅局拟撤消其业务经营许可证;拟对主管人员黄某罚款二万元;拟对导游张某罚款二万元人民币,并暂扣导游证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