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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设立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 -检察林-助力河源-生态绿-
浏览次数:【865】  发布日期:2024-3-12 17:12:3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生态修复】 【公益诉讼】 【示范点
 

  春日风光无限好,植树添绿正当时。3月12日, 河源市 检察院、 东源县 检察院共同建设的“检察林”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在 河源市 东源县 义合镇下屯村举行揭牌仪式。主办方还在现场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让“检察林”更加生气勃勃。

  为落实省、市实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绿美河源生态建设部署要求,今年3月份以来,河源检察机关先后在河源的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东江国家湿地公园设立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开展“一名党员一棵树,一个支部一片林”活动等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种下枫香、黄花风铃木、红花荷等树种约2.7万棵,种植面积达437亩。

  “作为林业工作者,能够用自己的专业帮助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我感到十分自豪。”在义合镇下屯村参与植树的 东源县 林业局林业工程师邓运福表示,生态修复示范点的设立,为解决破坏生态案件异地修复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自己也将会积极主动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为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 河源市 检察机关依托与同级财政部门、法院建立的公益诉讼损害赔偿金管理制度,在依法严厉惩戒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追究犯法行为人的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并将犯法行为人赔偿的公益损害费用通过补植复绿等方式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为异地生态修复提供强有力的钱财保障,持续擦亮“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品牌建设。

  为创新思路做法,河源检察院在东源义合镇下屯村、东源康禾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 龙川县 均建立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实践示范点。以紫金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基地为例,该基地践行生态法治理念和恢复性司法宗旨,种植模式分为检察机关义务种植和涉案种植两种,实现提供场所给破坏生态环境的行政、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单位和涉案人员,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进行异地补种复绿,履行修复补偿生态环境民事责任提供履行场所等方面功能,实现执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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