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12日通报, 三明市 大田县 委书记刘润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 福建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官方简历显示,刘润宇,男,汉族,1978年2月诞生,山东烟台人(福建南平诞生),大学学历,2000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十年9月至2011年2月,任 三明市 人事局副调研员(公开选拔),挂职任 三明市 梅列区副区长;2011年2月至2011年6月,任 三明市 公务员局副调研员(公开选拔),挂职任 三明市 梅列区副区长;2011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 三明市 梅列区委常委、宣传部长;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任 三明市 梅列区委常委;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 将乐县 委书记(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援疆任新疆 玛纳斯县 委常委;2014年3月至2016年8月援疆任新疆 玛纳斯县 委副书记,2016年4月确定为正处级);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 将乐县 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兼);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任 将乐县 委书记;2022年9月直到今天,任 大田县 委书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