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上海证交所对 庚星股份 (600753.SH)对 庚星股份 、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及当时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夏建丰予以监管警示。
庚星股份 未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4年1月24日才披露《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追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庚星股份 未及时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影响了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合理预期。
上海证交所方面认为, 庚星股份 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姚米娜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责任人,当时担任主管会计工作责任人夏建丰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