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晚间, 兴业银锡 (000426.SZ)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 赤峰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
该诉讼为公司2023年11月向赤峰中院就被告吉伟、吉祥、吉喆、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协议履行事宜提起的民事诉讼。
一审驳回内蒙古 兴业银锡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6,961.30元人民币,由内蒙古 兴业银锡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司不服赤峰中院作出的(2023)内04民初41号《民事判决书》,已于近日向赤峰中院提交《上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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