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3月18日通报,据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经 贵州省 委批准,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贵州省 铜仁市 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陈代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陈代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新发展宗旨,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痴迷风水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对组织原则视而不见,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搞权钱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私德不修,不高度重视家风家教建设,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建设款拨付和职务提拔等方面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代文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贵州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代文开除党籍处罚;由 贵州省 监委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