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表示,扩大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适用范围。调低财务做假退市的年限、金额和比例,增加多年连续做假退市情形。对现行“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合计金额的50%”的做假退市指标进行更改,区分一年、连续两年、连续三年及以上三个条理:一年为虚假记载金额“2亿元且占比30%”;两年为“合计3亿元且占比 20%”;三年及以上被认定虚假记载即退市,坚决打击恶性和长期系统性财务做假。一年、连续两年标准适用于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三年及以上标准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前述虚假记载科目包含营业收入、净收入、利润总额和资产负债表资产或负债科目。另外,为加大对财务做假公司的监察管理和约束力度,强化财务做假公司风险揭示,督促其积极整改,新增一项ST情形,对于未触及退市标准的做假行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即实施ST。公司完成处罚事项的追溯调整且行政处理决定作出满十二个月的,方可申请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