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高院”消息,4月25日, 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老总、总经理祝胜修受贿、贪污一案。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至2023年,被告人祝胜修利用担任贵旅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老总、总经理,酒店集团党委副书记、书记、老总、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债券业务、认购基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联合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2490万余元,其中1423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2016年2月至2022年3月,祝胜修利用担任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老总、总经理,贵州饭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老总(兼任),贵州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老总、总经理等职务便利,通过侵吞、虚假申报支出等方式单独或联合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合计折合人民币89万余元,其中祝胜修个人分得8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祝胜修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祝胜修及其辩解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祝胜修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