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孙汝祥)4月25日,针对 西藏珠峰 未能准确披露多份西藏证监局监管文件,西藏证监局决定对 西藏珠峰 、老总黄建荣、董秘胡晗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同日,上海证交所对 西藏珠峰 、黄建荣、胡晗东予以监管警示。
其实,在此之前, 西藏珠峰 曾因信披违规或存在问题,屡次被监管职能部门采取警示、责令改正、要求关注整改等措施。其中,信披文件存在多处简单错误也有前例。
董秘胡晗东、胡哈东、胡啥东、胡p东?
西藏证监局称, 西藏珠峰 于4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的公告》等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未准确披露该局监管文件,《公告》中存在多个错别字,反映出公司信息披露内控流于形式。
上海证交所表示,经查明,文字错误的主要因素系 西藏珠峰 公司职员在拷贝PDF文件后未进行仔细检查复核,造成了文中出现多处错别字,与证监局发出的监察管理文书不符。
“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公司多份公告中出现低级文字错误,造成较大影响。”上海证交所称。
仅在 西藏珠峰 于4月1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西藏证监局<关于对王喜兵、胡晗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的公告》中,董秘“胡晗东”就出现了“胡哈东”、“胡啥东”“胡p东”等不同错误。
信披违规有“案底”
其实, 西藏珠峰 此前已屡次因为信披违规收到监管措施。
2023年12月1日,西藏证监局对 西藏珠峰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查, 西藏珠峰 存在未经审议及披露的关联交易,2017年度、2018年半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告不准确。因为同一事由,黄建荣、王喜兵、胡晗东、张树祥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022年12月29日,西藏证监局对 西藏珠峰 、黄建荣、胡晗东、王喜兵、张树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检查发现, 西藏珠峰 存在补充协议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信息未保持连续性、重大合同进展情况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大会计估计调整未经审议及披露、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不完整、未及时披露法院环评禁令等六大问题。
2019年10月9日,西藏证监局下发《监管工作函》称,该局关注到 西藏珠峰 的第叁大股东“西藏信托一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鼎证48号”)委托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成立了”九州证券九藏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九州证券分别于2019年9月9日至11日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 西藏珠峰 2100股。对此,未见鼎证48号于第壹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交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亦未在减持计划实施完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交所报告并予公告。
2017年8月25日,西藏证监局下发《监管工作函》。经认真检查,西藏证监局发现 西藏珠峰 存在以下问题,提示公司关注并整改:公司未对两项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应收账款组合分类划分错误;年报披露存在多处简单错误。
检查小组审核该公司2016年年报时发现公司年报披露中出现多处简单错误。如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中,关于租赁情况信息披露表格中单位应为万元人民币,但实际披露金额为元;财务报表附注中关于应付账款减少4659.57万元的原因为本期应付承包款项增加及因处置冶炼资产需要偿还原欠钱所致,但披露数据显示应付承包款项是减少的,其注释出现错误。(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