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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受贿2637万余元 - 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一审获刑11年半
浏览次数:【590】  发布日期:2024-5-6 16:51:42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安徽省人民政府】 【秘书长
 

  据安徽纪律检查监察网,最近, 池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 安徽省 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人民币,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诚利用担任 淮南市 田家庵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淮南市 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蚌埠市 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老总职务上的便利,和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在收购公司股权、调整项目规划、推动项目建设、承销债券发行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单独或联合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637.380959万元人民币,其中1583.75万元未遂。案发后,王诚退出全部赃款赃物。另查明,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造成1700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诚身为国家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赚取利益,或使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通过其它国家职员职务上的表现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王诚身为国家机关职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情节极其严重,其行为构成没有节制的滥用权利罪。法院综合考虑王诚犯罪的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水平,和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诚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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