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A股公司ST阳光公告,收到控股股东 江苏阳光 集团有限公司通知,阳光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完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拟对阳光集团处以232,105,629.46元罚款。
ST阳光称,上述告知书涉及的拟被处罚主体为公司控股股 东阳光 集团,不涉及本公司,且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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