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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粤港深化跨境维权联动
浏览次数:【608】  发布日期:2024-5-13 10:08:3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消委会】 【消费者
 

  南方日报讯 (记者/宾红霞通讯员/粤消宣)“北上”消费游玩、跨境购物生活是时下粤港澳大湾区的潮流。最近, 广东省 消费者委员会、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香港签署《深化粤港区域市场一体化消费维护权益合作协议》,进一步推进两地消费维护权益规则衔接,在更高条理深化两地跨境维护权益协同联动。

  合作协议明确,消费者在粤港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消费纠纷,均可向被诉方所在地或居所地消委会投诉,有益于进一步降低两地消费者维护权益成本。同时,针对 跨境电商 涉及多方主体引发的维护权益难问题,第壹次明确“被诉方经营者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样的,可由实际经营地的消委会受理”,以更方便消费者维护权益。

  由 广东省 消费者委员会缔造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自2019年上线以来,共处理涉港澳消费投诉567件,为切实有效解决消费者跨境维护权益难题施展了主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转办机制,本次合作协议明确,两地消委会如条件许可应尽量通过该平台对投诉案件进行转办、回复和结果通报。另外,合作协议还立足前瞻性要求,提出逐步探索建立粤港消费投诉提示预警制度等合作方向。

  粤港两地消委会第壹次明确双方轮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进一步完善合作平台,推进常态化交流。同时,合作协议对活动的周期、频次、主题、形式和内容等提出原则性约定,并提出粤港双方应多采取交流会、座谈会、研讨会、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交流,持续增强消保联动和维护权益合作。

  合作协议提出进一步完善维护权益业务合作机制,在以往消费维护权益业务合作的条件上,两地消委会依托自有新媒体平台缔造湾区消费资讯专区;在适当情境下就特定消费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推动粤港两地跨地区经营的市场主体提高售后服务便捷度;探索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事项清单等一系列全新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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