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晚间, 国瑞科技 公告称,公司5月1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明确公司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并且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国瑞科技 受上述情况影响,自5月21日起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为“ST瑞科”。
同样是在5月17日, 国瑞科技 收到告知函,其控股股东浙江二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二轻”)计划自5月21日起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至5000万元增持公司股份。
明确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
自2019年起, 国瑞科技 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涉及的上下游公司中,部分公司是隋田力控制的企业,部分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明, 国瑞科技 参与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具体来看, 国瑞科技 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采用“以销定购”“以销定产、定采”模式。根据事先约定的毛利率, 国瑞科技 同步与上下游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供货商、客户均由上游通道公司常熟市星弘达电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熟星弘达”)指定,合同文本也由常熟星弘达提供。
在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进程中, 国瑞科技 发现该业务在产品质量及检验标准、主材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存在异常,知悉专网通信业务在资质及合同获取方面与公司其它军品业务存在明显不同。当下游客户未按期支付货款后, 国瑞科技 先是通过常熟星弘达责任人向下游客户催款,后下游客户让 国瑞科技 找隋田力商量解决。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 国瑞科技 在向隋田力追讨欠钱进程中,知悉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为虚假自循环业务。
年报虚假记载被警告
国瑞科技 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26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4025.77万元。其中,公司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9.6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49.68%。
对此, 国瑞科技 的部分当时担任董监高负有重要责任。
其中,郦几宁2020年9月至2022年9月任 国瑞科技 老总,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催收账款,并在该进程中知悉专网通信业务由隋田力控制,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郦几宁对于上述异常未充分关注,未能发现和阻止 国瑞科技 信息披露犯法行为,未勤勉尽责,并且在 国瑞科技 2020年年报上签字。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国瑞科技 披露的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犯法行为。
同时,郦几宁等部分 国瑞科技 当时担任董监高未勤勉尽责,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叁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所述情形。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 国瑞科技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郦几宁等 国瑞科技 当时担任董监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控股股东发布增持计划
对于此次被监管处罚引发的影响, 国瑞科技 提及其被并入国资监管以来,进一步强化了法人治理机制建设和依法合规经营工作。
截至2024年第壹季度末, 国瑞科技 的控股股东为浙江二轻,持有 国瑞科技 股份比例30.24%。公司官方网站显示,浙江二轻于2019年8月完成公司制改革,成为浙江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出资设立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记者了解到, 国瑞科技 获得其控股股东浙江二轻的实际行动支持。
从时间点来看,5月17日, 国瑞科技 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又收到浙江二轻发送《关于增持常熟市 国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自5月21日开始, 国瑞科技 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浙江二轻的增持计划的期限是自5月21日起的六个月内。
根据上述增持计划,浙江二轻拟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至5000万元增持 国瑞科技 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高于 国瑞科技 总股本的2%(588.4690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10元/股。
截至5月17日收盘, 国瑞科技 股票价格7.55元/股,总市值22.2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