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目前,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 税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胡金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 广东省 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 肇庆市 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肇庆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金木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询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解人的意见。 肇庆市 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十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金木利用担任 山东省 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广东省 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省 税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信息化项目承揽、涉税事项处理、岗位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目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