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立案侦查6个多月后,5月31日晚间, 锦州港 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因连续4年财报虚假记载,公司和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人被罚,拟罚款金额合计达2300万元人民币,并有2人拟被十年以上市场禁入。
另外,公司股票将于6月3日停牌1天,6月4日开市起复牌,A股股票简称也将更改为“ST锦港”。
连续4年财报虚假记载
记者了解到,去年11月1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最近,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经查, 锦州港 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借款需求,与大连和境、上海银鸿、宁波朗逸、宁波百荣、重庆岳城川聚、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等七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
锦国投曾为 锦州港 全资子公司,2018年6月后 锦州港 持有锦国投股权比例降低至33.34%,但仍为第壹大股东。锦国投统一管理 锦州港 上游供货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 锦州港 开展贸易业务。
2018年至2021年, 锦州港 向大连和境、宁波百荣、上海银鸿、宁波朗逸、重庆岳城川聚五家公司采购电解铜、沥青、铝锭、棉花、橡胶等大宗商品,此时与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两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锦州港 的采购资金从 锦州港 流出后经过大连和境等五家供货商进入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 锦州港 客户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需要支付 锦州港 货款时,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由这两家公司支付给 锦州港 。 锦州港 与上述七家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
不过,2018年至2021年, 锦州港 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造成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其中,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1.2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5.81%;虚增营业成本约21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约2071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利润总额的5.67%。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约39.5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6.13%;虚增营业成本约39.1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约3900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7.78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约24.8亿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6.47%;虚增成本约24.4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约4416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8.30%。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约7511万元人民币,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56%;虚增利润总额7511万元人民币,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7.85%。
合计罚款2300万元
2人被十年以上市场禁入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
一、对 锦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二、对当时担任老总徐健和当时担任副老总、总经理刘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当时担任董事鲍晨钦、当时担任财务总监李挺、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达2300万元。同时,徐健、刘辉作为 锦州港 的老总、总经理,犯法行为极其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十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6月3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6月4日开市起复牌,A股股票简称也将由“ 锦州港 ”更改为“ST锦港”。
锦州港 表示,公司对《告知书》载明事项予以高度重视,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争取尽快撤消风险警示。并将结合《告知书》内容,对公司2018年—2021年财务报告进一步核查,适时予以调整,最终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理决定为准。
资料显示, 锦州港 通过与客户签订港口作业合同、货物运输协议、供应协议等方式,提供港口相关配套服务,形成业务收入,收费项目主要包含货物港务费、港口作业包干费、库场使用费、停泊费、拖轮费和船舶供应服务费等。
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归母净收入0.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4%。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9.6万户。
截至5月31日收盘, 锦州港 每股报2.28元,年内下跌超20%,公司最新市值4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