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平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2024年5月29日,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处罚款30万元。当时担任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行行长刘亚文对上述违法事项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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